民间文学与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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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利慧: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二三模式”

发布时间: 2013-10-17


杨利慧《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二三模式”》,《社会科学报》,2013年10月17日。

  本文从公共民俗学的立场出发,力图为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的民间文学类非遗保护和开发实践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模式。通过对中国、德国和美国的三个个案的考察,抽绎出遗产旅游成为成功保护民间文学类非遗途径的六个要素,并将之概括为“一二三模式”:“一”代表一个核心原则,即民间文学的基本情节类型或文类特征应保持不变;“二”表示其他两个要素:1、一篇导游词底本;2、若干主题性的旅游吸引物;“三”代表另外三个要素:1、一场紧扣该民间文学类非遗的主题演出;2、社区和专家共同认可的传承人;3、公共民俗学家的指导。“一”具有核心地位,不容缺失,从“二”至“三”各要素的重要性则依次递减。该模式的运用强调灵活性。

   刚刚过去的2013年夏季,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曾特别委托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组织召开了“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讨会”,以聆听汲取专家们对“如何保护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见和建议,可见该问题对当前中国非遗保护及政府文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确,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特殊门类,民间文学的保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它们的保护与技艺类的民间工艺美术的保护方式有所差异——后者往往可以通过将产品直接商品化乃至产业化的方式(即所谓“生产性保护”),从而实现在生产实践中积极保护的目的,民间文学则很难照葫芦画瓢。现行的民间文学传承人制度,也常常因为社区中缺乏有效的听众,致使传承陷入困难境地——在一些地方,传承人主要的工作之一便是对着录音机,记录自己的讲述。用各种方式记录民间文学固然重要,但是,在我看来,它依然未能促进民间文学在日常生活中的有效流通,民间文学依然是作为濒危的知识而被保存。这种保存,可称之为“消极的传承”。

   那么,如何在当今社会中进行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为“民间文学类非遗”)的保护?我认为,“积极的传承”——即促使其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传播、流通——才是关键!只有不断在现实生活中传播,在面对面的讲述—聆听的过程中流动,民间文学才不会成为现代社会中僵化无用的遗留物,才会保持其鲜活灵动的生命力。对此,遗产旅游不妨是一条可以利用的有效传播途径。

   无可否认,旅游已成为今天大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内容。作为其中一种流行的类型,遗产旅游(heritage tourism)主要是指将“遗产”——值得珍视的、具有选择性的过去——作为消费品的旅游形式。世界旅游组织(UNWTO)对“遗产旅游”的界定是“深度接触其他国家或地区自然景观、人类遗产、艺术、哲学以及习俗等方面的旅游。”尽管研究者们对遗产的范畴以及遗产旅游的界定众说不一,但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是“遗产”包容广泛,可以包括不可移动物质遗产(例如古建筑、河流、自然景观等)、可移动物质遗产(例如博物馆中的展品、档案馆中的文件等)以及非物质遗产(比如价值观、习俗、礼仪、生活方式、节庆和文化艺术活动等)。与民俗学界熟悉的“民俗旅游”(folklore tourism)或者“民族风情旅游”(ethnic tourism)相比,遗产旅游包容的范畴显然更加广泛。

  长时期以来,旅游业往往背负着腐蚀、玷污传统文化的恶名,常被视为破坏、毁灭本真的传统文化的罪魁祸首,对此,曾有不少学者予以反驳。在我看来,一个更重要的现实问题是:如何促使遗产旅游进一步成为民间文学“积极的传承”的有益途径,而不是任其盲目商业化,甚至沦为腐蚀、毁灭民间文学的杀手?出于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本文选择了中国、德国、美国的三个个案,力图从中考察世界各地相关旅游实践中值得借鉴的经验,进而提取出遗产旅游成为成功保护民间文学类非遗途径的六个要素,并将之概括为简明扼要的“一二三模式”。本文撰写的目的是期望从公共民俗学(Public Folklore)的立场出发,[7]为各级政府以及相关机构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模式,促进遗产旅游与非遗保护之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深化非遗保护的社会实践。

   在开始下文的描述之前,还需要厘清一个重要概念——“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而言,民间文学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需要注意并警醒的是,随着轰轰烈烈的非遗认定和保护运动的开展,“非遗”事实上被划分为了两类:一类是“认知遗产”(heritage in perception),指那些在当代遗产标准框架下,被各种权威知识“认定”的遗产,如“世界遗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另一类是“本质遗产”(heritage in essence),即那些自身具有历史和艺术内在价值的文化财产。两类“遗产”由于获得的认可和待遇不同,在当下社会中的生存境遇会有天壤之别。文化部非遗司委托中央民族大学召开的会议,主要针对的显然是前者。但是,应当注意,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具有内在关联性的有机体系,保护政策不应仅只考虑认知遗产,而应该两者全部加以保护,所探讨的保护方法,也应该对二者都具有适用性。本文的“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较宽泛的意义上使用的,既包括认知遗产,也包括本质遗产。

   一、河北涉县娲皇宫景区的遗产旅游与女娲神话的传播

   涉县位于河北省西南部,地处太行山东麓、晋冀豫三省的交界处,面积1509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308个行政村、464个自然村,人口40万人。娲皇宫建于涉县城西中皇山的山腰处,是当地历史记载最为悠久、建筑规模最为宏大的一座女娲庙。每年农历三月初一到十八的庙会期间,来自附近方圆数百里以及山西、河南、河北等地的香客纷纷前来进香。2006年,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涉县“中国女娲文化之乡”的称号,同年,这里的“女娲祭典”也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为大众现象的娲皇宫的遗产旅游兴起于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这里设置了管理处,隶属文物保管所管理,主要任务是进行文物的修缮和保护,但同时也竭力设法扩大香客数量,吸引更多的进香人群。2001年,文物保管所和旅游局合并,成立了涉县文物旅游局,标志着遗产旅游成为涉县政府日益重视的文化产业。据娲皇宫管理处负责人王艳茹介绍:管理处自成立之初就开始了对导游的培养,不过要求较低,普通话过关就行。20018月,全县公开招聘了第一批共计10名职业导游,此后的20032005200720092010年又陆续招聘了五批导游,对导游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现在招聘导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对导游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6米以上,普通话标准、音质优美,气质好,学习旅游、中文和历史等专业的优先考虑。导游在景区除了担任讲解工作外,还负担有挖掘、研究、整理景区的历史和文化的任务。如今在岗的导游共计18名。导游的收费标准是每次收费80元人民币。

  导游们在正式上岗解说之前,都会拿到一份导游词,可称之为“导游词底本”。底本的作用十分重要:它为导游们提供需要掌握的相关基本知识,为其解说提供范例,是导游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底本一般由了解情况的地方文化专家或者公共民俗学家撰写,以保证所传播知识的准确性和深度。多年来,娲皇宫景区的导游词底本一直由王艳茹撰写,根据她自己的陈述以及笔者对她撰写的导游词的文本分析,可以发现底本依据的资料来源主要有三种:第一是地方的口头传统,用王艳茹的话说,是“老辈人口口相传的讲述”;第二是相关的古文献记录,例如《淮南子》、《风俗通义》等;第三是专家学者的著述。

  导游词底本对女娲神话的呈现一般相对稳定,而且紧扣住神话的基本情节类型,没有过多的演绎。我比较了王艳茹在3年间撰写并发给导游们的三份底本,发现其中变化较多的是对神话的阐释以及对景点的介绍,而女娲神话大体没有变化,正如她自己所说:“我们对神话不作修改和延伸,我们讲的神话或者是(来自)古文献中的记载,或者是(来自)当地流传的民间传说,都是原版哦!”下面是三个底本中呈现的是在娲皇宫的造化阁和补天阁中讲述的女娲造人和补天神话:

    2010年版

    说起女娲抟土造人的故事自然要先了解一下女娲的身世。古书中记载,女娲和伏羲是人首蛇身的兄妹俩,他们的母亲是上古神话中的一位女神叫华胥  氏,当兄妹俩出生后不久世界上便发生了举世罕见的大洪水,所有生灵被荼毒殆尽,只剩女娲伏羲兄妹两人幸免遇难,于是他们便兄妹成婚,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两人结婚后过着甜蜜幸福的生活,但时间不长女娲开始发起愁来,她说:“靠我一个人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什么时候才能孕育那芸芸的众生来管理这个世界呢?”女娲猛然间看到河里自己的影子,灵机一动,开始了她抟土造人的伟大工程:她用黄泥捏成小泥人,摆满整个清漳河畔,轻轻的一吹,小泥人都变成了活蹦乱跳的真人。时间长了,女娲捏累了,就用柳枝蘸着泥点往地上甩,甩出来的泥点也都变成了真人。女娲本不经意的这么一捏一甩,却被后人加上了阶级分化的内容:精心捏制的人是富贵之人,而泥点甩出来的则是贫贱之人,这也说明“人的命,天注定”的道教思想在古代中国人的心中已根深蒂固。

    这里是最高的一层叫补天阁,相传女娲就是在这里炼石补天的,……传说神农在画八卦时,一不小心捅破了天,于是“四极废,九洲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人世间一派水深火热、生灵涂炭的惨象。就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女娲从容应战,取来五色神石(颜色是青、白、红、蓝、紫),耗尽所有精力,历时七七四十九天补好了天上的窟窿。

    2011年版

    说起女娲抟土造人的故事自然要先了解一下女娲的身世。古书中记载,女娲和伏羲是人首蛇身的兄妹俩,他们的母亲是上古神话中的一位女神叫华胥氏,当兄妹俩出生后不久世界上便发生了举世罕见的大洪水,所有生灵被荼毒殆尽,只剩女娲伏羲兄妹两人幸免遇难,于是他们便兄妹成婚,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两人结婚后过着甜蜜幸福的生活,但时间不长女娲开始发起愁来,她说:“靠我一个人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什么时候才能孕育那芸芸的众生来管理这个世界呢?”女娲猛然间看到河里自己的影子,灵机一动,开始了她抟土造人的伟大工程:她用黄泥捏成小泥人,摆满整个清漳河畔,轻轻的一吹,小泥人都变成了活蹦乱跳的真人。时间长了,女娲捏累了,就用柳枝蘸着泥点往地上甩,甩出来的泥点也都变成了真人。女娲本不经意的这么一捏一甩,却被后人加上了阶级分化的内容:精心捏制的人是富贵之人,而泥点甩出来的则是贫贱之人。看得出来,各位应该都是捏出来的。

    在东汉应劭所著的《风俗通义》中有相关记载: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劳动非常辛苦),力不暇供(供应),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绳(绳,粗绳索)人也。

    这里是最高的一层叫补天阁,相传女娲就是在这里炼石补天的,……传说黄帝部落的后代颛顼与炎帝部落的后代共工,为维护各自的利益大动干戈。结果共工战败,愤怒之下一头撞向了不周山,将不周山这根撑天大柱撞成了两截,天空出现了一个大窟窿,导致“四极废,九洲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人世间一片生灵涂炭的惨象,就在这种背景下,女娲从容应战,取来五色神石(颜色是青、赤、白、黑、黄),耗尽所有精力,历时七七四十九天才补好了天上的窟窿。

    2012年版

    说起女娲抟土造人的故事自然要先了解一下女娲的身世。古书中记载,女娲和伏羲是人首蛇身的兄妹俩,他们的母亲是上古神话中的一位女神叫华胥氏,当兄妹俩出生后不久世界上便发生了举世罕见的大洪水,所有生灵被荼毒殆尽,只剩女娲伏羲兄妹两人幸免遇难,于是他们便兄妹成婚,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两人结婚后过着甜蜜幸福的生活,但时间不长女娲开始发起愁来,她说:“靠我一个人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什么时候才能孕育那芸芸的众生来管理这个世界呢?”女娲猛然间看到河里自己的影子,灵机一动,开始了她抟土造人的伟大工程:她用黄泥捏成小泥人,摆满整个清漳河畔,轻轻的一吹,小泥人都变成了活蹦乱跳的真人。时间长了,女娲捏累了,就用柳枝蘸着泥点往地上甩,甩出来的泥点也都变成了真人。女娲本不经意的这么一捏一甩,却被后人加上了阶级分化的内容:精心捏制的人是富贵之人,而泥点甩出来的则是贫贱之人。看得出来,各位应该都是捏出来的。

    这里是最高的一层叫补天阁,相传女娲就是在这里炼石补天的,……传说黄帝部落的后代颛顼与炎帝部落的后代共工,为维护各自的利益大动干戈。结果共工战败,愤怒之下一头撞向了不周山,将不周山这根撑天大柱撞成了两截,天空出现了一个大窟窿,导致“四极废,九洲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人世间一片生灵涂炭的惨象,就在这种背景下,女娲从容应战,取来五色神石(颜色是青、赤、白、黑、黄),耗尽所有精力,历时七七四十九天才补好了天上的窟窿。

    上述三个版本的底本中呈现的女娲造人和补天神话,都有如下两个明显的共同点:第一、女娲造人和补天神话的基本情节类型得到完整呈现,而且稳定传承。女娲抟土做人和炼石补天的神话,在中国各地广泛流传,异文很多,但是基本情节类型相对稳定:

   抟土做人神话

    1、远古时代,未有人烟。或者因为某种原因,人类灭绝。

    2、始祖用粘土抟制了人。

    3、人间始有人类。

    炼石补天神话

    1、远古时代,由于某种原因,天空出现了残损。

    2、文化英雄炼石并修补天空。

    3、天空补好。或从此留下了永久的自然特征。

    与上述类型相对照,可以看出三个底本完全保持了神话的基本类型,而且细节丰满,叙事生动。这一点,对于娲皇宫景区的女娲神话传播至关重要:导游们以底本为依据解说女娲神话,便能够保持女娲神话的主旨,不至于在传播中走样儿。

    第二、口头传统与书面传统有机融合。底本中的神话故事情节既有对《风俗通义》轶文中女娲造人神话以及《淮南子•览冥训》中女娲补天神话的直接化用或引用,也融合、挪用了当地口头传统中女娲在清漳河边造人、神农画八卦捅破了天的说法。口头与书面传统彼此衔接,水乳交融,熔铸成为新的女娲神话异文。

  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导游词底本会僵化民间文学的传承吗?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导游们人手一份底本,而且她们在实际解说过程中会以底本为依据,但是底本并未成为限制导游创造力的桎梏。事实上,导游个体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并不会完全照搬底本,而是会有所创新。这是因为,第一、底本只提供基本的解说文本,并未包罗所有的地方知识,这为导游的创造留下了空间。第二、底本与实际讲述之间,是“书写文本”与“表演文本”之间的关系,导游不会机械地背诵底本中写定的神话文本,在实际解说过程中,她们会用自己的表述表演神话,而且,还随时根据情境和游客的需要而主动调整叙事内容和策略,体现出“以情境和游客为中心”的表演特点。比如,201339日,我带着两个研究生一道去娲皇宫景区考察,年轻的导游岂佳佳为我们做了全程导游。我们事先说明了身份是研究女娲文化的,所以很明显,她随后的讲述适应我们的兴趣增加了很多内容,比如女娲兄妹滚磨成亲繁衍人类、女娲造笙簧的神话等,都是底本中没有的;而对底本中已有的女娲造人和炼石补天神话,她的讲述在保持基本类型不变的基础上,也出现了诸多细节上的差异。由此可见,导游词底本并不会固定、僵化鲜活丰富的民间文学传统。

  从娲皇宫景区的经验里我们能够借鉴什么?我认为:这里的遗产旅游实践至少凸显出两个要素的重要性,值得相关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借鉴:第一、保持民间文学叙事的基本情节类型不变。对于笑话、民歌类的非遗,则应该保持其基本文类特征不变。这一点至关重要,是构成民间文学类非遗保护工作的核心,正是有赖于此,民间文学类非遗才能够在遗产旅游中保持其基本内涵、形式和特质的不断传承。第二、一份由当地文化专家或者公共民俗学家撰写的导游词底本。该底本遵循并贯彻“基本类型或文类特征不变”的核心原则。导游在培训和实际解说的过程中,逐渐熟悉底本并以之为基本依据,但也会随着情境和游客的需要而适时调整解说内容和表演策略,从而保持民间文学传承的流动性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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